齐朝立国只有二十多年。这一时期最重要的文学现象,一是“永明体”的出现,一是艳体诗的露头。
永明是齐武帝年号(483—493)。当时,围绕着武帝次子竟陵王萧子良,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文学集团。当代凡稍有才名者,均曾为竟陵藩邸所网罗。其中最著名的,是萧衍、沈约、谢朓、王融、萧琛、范云、任昉、陆倕八人,号为“竟陵八友”。八友中的沈约和另一位同样与萧子良交密的周颙,是声韵学的专家,他们把考辨四声的学问运用到文学创作中,创为四声八病之说;谢朓、王融、范云等人也积极参与这种新诗体的创作,造成了古体诗向格律诗演变的一次关键的转折。《南史·陆厥传》说:
吴兴沈约、陈郡谢朓、琅琊王融以气类相推毂,汝南周颙善识声韵。约等为文皆用宫商,将平上去入四声,以此制韵。有平头、上尾、蜂腰、鹤膝;五字之中,音韵悉异,二句之内,角徵不同,不可增减,世呼为“永明体”。
大略地说,永明新体诗的声律要求,以五言诗的两句为一基本单位,一句之内,平仄交错,两句之间,平仄对立。其余类推。另外又要求避免平头、上尾等八种声韵上的毛病,即“八病”之说。只是“八病”的规定过于苛细,当时人即不能完全遵守,后来定型的律诗也并不避忌所有“八病”。除了四声八病的讲究,永明体还有一些写作上的习惯。如篇幅的长短,虽无明确规定,但通常在十句左右。由此发展下去,形成律诗的八句为一首的定格。还有,除首尾二联外,中间大都用对仗句,这也成为后来律诗的定式。
声律的运用首先是在五言诗的范围内。大致到陈代,五律已经基本成熟,而后唐人将之改进得更为细密并加以定型化。七言诗的律化主要是在唐代完成的。在诗歌走向律化的同时,骈文、辞赋也受到影响,出现讲究平仄、调谐声韵的现象,只是不像诗歌那样严格。由于运用声律以求新变,从总体上说,齐代以后的诗文都更加严整工丽。
声律论的提出和运用,直接的原因,是诗歌大多已脱离歌唱,因而需要从语言本身追求音乐性的美。但它的意义还不止于此。因为讲求了音乐性,提出了“好诗圆美流转如弹丸”(《南史·王筠传)引谢朓语)的审美观念,这就开始矫正了晋、宋以来文人诗的语言过于艰深沉重的弊病,而转向清新通畅。因为艰深的词语即使在声律上符合要求,但由于阅读上的阻隔,也不能达到流走畅利的实际目的。再则,由于新体诗的篇幅有一定的限制,不容许过去那种肆意铺排、一味卖弄才华学问的写法。作为一种流行的风气,即使并非新体诗,芜杂拖沓的毛病也渐渐少了,明净凝炼的作品开始多起来。这是一个意味深远的变化,对于梁、陈直到唐代诗歌的语言风格,造成了极为重要的影响。
所谓“艳体诗”,远源可以追溯到汉代历史悠久的描绘女性美的赋,近因则是模仿南朝民歌的结果。南朝民歌有两个基本的特点,一是语言华美,色彩秾艳,一是内容多写男女之情。这种情诗,有委婉含蓄的,也有相当直露的。如《子夜四时歌》中:“开窗取月光,灭烛解罗裳。含笑帷幌里,举体兰惠香。”就很是绮艳。由于南朝社会传统道德意识有所淡化,加以民间风情小调的熏染,从鲍照开始,诗中已经有了艳情成分,至齐代谢朓、沈约等人更甚。谢诗《赠王主簿》:“轻歌急绮带,含笑解罗襦。”沈诗《六忆》:“解罗不待劝,就枕更须牵。复恐旁人见,娇羞在烛前。”明显可以看出与民歌的关系。这种艳体诗就是梁代宫体诗的先导。
齐代文人众多,但大多在后代还有重要的文学活动。所以在本节中,只介绍卒于齐的谢朓与孔稚珪。
谢朓(464—499)字玄晖,陈郡阳夏(今河南太康附近)人。他与同族前辈谢灵运均擅长山水诗,所以后人有“大小谢”的并称。谢朓于永明初出仕,先在京城任职,经常出入竟陵王萧子良的藩邸,为“八友”之一,享有很高的文学声誉。后在荆州任随王萧子隆幕僚,深受赏爱。这一时期他的境遇较好。永明十一年,谢朓因遭受谗言被召回京师后,逐渐陷入困境。虽然,他的官职不断提高,从宣城太守做到尚书吏部郎,但由于他的家族和个人的声誉,从萧鸾(明帝)篡政,到始安王萧遥光谋废东昏侯自立,都曾拉拢他以为羽翼,使他深感危险。终于,还是因为他有意泄漏了萧遥光的阴谋,被诬陷下狱而死,年仅三十六岁。有《谢宣城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