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时间:2008-11-01 原文发表:2008-11-01 人气: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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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剧作品纪君祥的《赵氏孤儿》和康进之的《李逵负荆》,都是元代前期杂剧中的名作。
纪君祥,大都人,生卒年代及生平事迹均不详。所作杂剧著录有六种,仅有《赵氏孤儿》完整传存。这个剧本很早就传入欧洲,一七五四年,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把它改编为歌剧《中国孤儿》,并注明“五幕孔子的伦理”。这部剧作确实歌颂了中国的传统道德,但应该注意到,它真正吸引人的地方,是剧中人物在道德完成中所表现出的人格力量。
《赵氏孤儿》的剧情,主要是根据《史记·赵世家》所记春秋晋灵公时赵盾与屠岸贾两个家族矛盾斗争的历史故事敷演而成,并强调了屠岸贾作为“权奸”和赵氏作为“忠良”之间的道德对立。剧中写赵盾全家被屠岸贾抄斩,赵盾之子赵朔为驸马,也被逼自杀,其妻亦被囚禁并在此时生下赵氏孤儿。赵朔门客程婴将孤儿偷带出宫时,被奉屠岸贾之命把守宫门的韩厥发现,但韩厥不愿献孤儿以图荣进,遂放走程婴,自刎而死。继而屠岸贾下令杀死全国出生一个月至半岁的婴儿,程婴与赵盾友人公孙杵臼商量,以自己的儿子冒充赵氏孤儿,然后出面揭发公孙收藏了他。公孙与假孤儿被害,真孤儿得以保全,长成后程婴向他说明真相,终于报了大仇。
把历史上一些重大政治斗争的原因解释为“忠”与“奸”的对立,这当然是简单化的;剧中程婴的行为,基本的出发点是报答赵朔的平日优遇之恩,这也很容易为统治者所用,以激励臣民为王朝尽忠守节。宋代一再为程婴、公孙杵臼和韩厥修祠立庙、加封爵号,正是出于这种目的。这些特点,对后来写“忠奸斗争”的戏剧有较大的影响。
但《赵氏孤儿》不只是停留在“忠奸斗争”的主题上。实际上,屠岸贾之“奸”与赵氏之“忠”,在剧中主要是作为基本的背景和对两大家族之间对立的简便的解释提出的,作家并无意对此作过多的渲染。而正如剧本全名《冤报冤赵氏孤儿》所揭示的,强烈的家族复仇意识在剧中表现得更为突出;
在表现这种复仇意识时,作者又强调了弱者对于残暴势力压迫的反抗。屠岸贾杀绝赵氏一门三百余口,又为了斩草除根而准备杀尽晋国所有婴儿,这为程婴、公孙杵臼等人的自我牺牲提供了较之单纯的“忠”更具人情味的道义根据。包括韩厥决定放走程婴和所携赵氏孤儿时的一段唱词,“子见他腮脸上泪成痕,口角内乳食喷,子转的一双小眼将人认。紧帮帮匣子内束着腰身,低矮矮怎舒伸”,也表达了对无辜的弱小者的同情。因而,他们或杀身成仁、或忍辱负重以实现其自觉承担的使命的行为,便有了人格完成的意义和崇高的悲剧美感。
《赵氏孤儿》戏剧冲突尖锐激烈,矛盾连续不断,层层迭进,气氛始终紧张而扣人心弦,因此,戏剧效果也特别强烈。
元代社会一方面吏治松弛,权势者横行不法,另一方面对社会意识形态的控制也不很严厉。因而在杂剧中出现了一大批以水浒故事为题材的作品,至今存目的有三十余种,其中完整传世的有六种:《李逵负荆》、《燕青博鱼》、《黄花峪》、《双献功》、《争报恩》、《还牢末》。这些剧作借着前代的历史背景,通过描写梁山好汉“替天行道”、主持正义的事迹,反映出元代民众对于合理公正的社会秩序的要求。水浒戏一般的特点,是叙述权豪势要、贪官污吏、豪强恶棍(尤其是“衙内”式的人物)欺压善良,迫害无辜,劫夺妇女,谋取财物,而由梁山好汉作为正义力量的代表,对这些邪恶势力加以审判和惩罚。戏剧中的梁山好汉,既是反抗政府的造反者,又似乎是在代替失职的地方政府执行其应有的功能,乃至维护社会的道德风化,像《还牢末》中所唱的“将奸夫淫妇都杀坏,方显义气仁风播四海”。这正反映出封建时代普通民众的思想特点:他们所要求的正义,乃是统治力量所允诺的正义;他们所信仰的道德,也还是社会所公认的道德。只是由于统治者不能够保证甚至直接破坏了这些准则的实行,他们只得寄希望于绿林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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