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初统治者对文艺采取了比较宽容的态度。以李世民本人为代表,他虽然也主张文学为政教所用,对前代帝王如梁武帝父子、陈后主、隋炀帝等虽有文才却不懂得管理国家大为不满,但作为一个具有雄才大略的皇帝,他却懂得文艺同政治并无直接因果关系,他也不相信所谓“亡国之音”的陈词滥调。而且,李世民在文艺方面也有相当的造诣,能够从艺术上欣赏文学。他亲自撰写的《晋书·陆机传论》,就大力称赞陆机“文藻宏丽”的创作。这虽不能直接引起文学的兴盛,至少也是为之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唐初的几代君主,不仅太宗如其自称喜“以万机之暇,游息艺文”(《帝京篇·序》),高宗、武后、中宗等,也都如此。
为了炫耀大唐帝国的治世气象,他们又广引天下文士,编纂类书,赋诗唱酬。由此在唐初先后出现了几个宫廷文人集团。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诗人,有太宗朝的虞世南、许敬宗,高宗朝的上官仪,武后时的“文章四友”(李峤、杜审言、苏味道、崔融),中宗时的宋之问、沈佺期等。这些宫廷文人,或位居显贵,或为帝王所奖掖,每有所倡,天下靡然成风。他们的大量创作,内容也不外歌功颂德、宫苑游宴,既无须亦难以深入抒发情思。与南朝及隋代宫廷诗相比,可以说稍归于“雅正”,但也因为这种“雅正”而更显得苍白无力。其意义主要在于维持了一种艺术风气。但在他们的其他一些作品中,却有时透露了诗歌沿革的消息;其中有的诗人,还对诗歌体制的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初唐的宫廷诗人在艺术上所追求的是繁缛绮错的装饰风格。这种装饰性的重点,起初是对偶的修辞技巧,尔后又增之以调声的技术,并且最终把对偶技巧和声韵技术结合起来,从而在形式上推进了律诗的完善和定型。早在齐梁时期,诗坛上便已出现对偶说和声病说,但前者失之粗略,后者又失之琐细,且两者各不相侔。至北朝后期和陈隋诗人,五言诗的律化更进了一步,有少数诗篇已经符合唐人定型格律的规定,但在理论上没有提出新的总结,有些问题(如粘附规则)还没有完全解决。七言诗的律化,更处于幼稚阶段。唐初的上宫仪提出“六对”、“八对”之说,在刘勰提出的“事对”、“言对”、“正对”、“反对”之外,又增之以“双声对”、“叠韵对”、“扇对”等,把原来仅限于词义的对偶又扩大到字音和句法的对偶。稍后的元兢,不仅提出了字形和词义的对偶,而且提出了调声三术,表现出将声律与对偶紧密结合的新努力。从武后至中宗神龙、景龙年间,在当时的一批宫廷诗人笔下已大量涌现平仄协调、又合乎粘附规则的全篇合律的诗篇,标志着五、七言律诗的完全成熟。可以说,在律诗形式的完成过程中,宫廷文士起了规范化和统领风气的作用。
其中,尤以杜审言、宋之问、沈佺期三人的成绩最为显著。
杜审言(约645—708)字必简,今存的诗主要系五言律诗,也有少数七律。他的诗,句律精严而笔力雄健,无论是五律还是七律均完全合律,无一失粘者。他在武后天授初所作的五言排律《和李大夫嗣真奉使存抚河东》,长达四十韵,完全合粘,可见他对律诗这种新体制驾轻就熟的功夫,所以深为时人所重。杜甫曾称引李邕对审言的评价:“钟律俨高悬,鲲鲸喷迢递。”(《八哀诗》)意即指此。明人许学夷称其为“律诗正宗”(《诗源辩体》)。他在江阴任职时所写的《和晋陵陆丞早春游望》一诗,曾被明代的胡应麟誉为“初唐五言律第一”(《诗薮》):
独有宦游人,偏惊物候新。云霞出海曙,梅柳渡江春。淑气催黄鸟,晴光转绿苹。忽闻歌古调,归思欲沾巾。
诗以大地回春的绚丽风光反衬游宦者有家难归的悲哀,用声色俱现的外景点醒时不我与的苦涩情思。“偏惊”、“忽闻”两句,顿挫有力;“云霞”、“梅柳”一联,感觉何其明快。从诗情来说,在当时也算是较为充实的了。